随着校区扩容办学的快速发展,为更好地满足安溪校区教职员工以及外院教师在福州校区及安溪校区之间的教学、科研及工作需要,现对校际班车运行管理的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1、校际班车乘坐对象原则上为我校教职员工,确保优先满足来安溪校区办理公事的我校教职工。对个别由于科研及公务需要,确实需要临时乘坐班车的学生(包括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采用严格审批制度,认真填写《安溪校区校际班车乘坐审批表》,由相应研究生导师或者辅导员及学院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坚持“一次一批”原则。在校车有空余位置的前提下适当照顾学生需要。校区将适时抽查学生乘坐班车审批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学生持纸质审批表,在安溪校区行政楼前或者福州校区金山综合大楼前排队等待上车(备注:其余乘车点学生不上车)。优先安排学校教职员工乘坐,若有余位,则学生按排队顺序上车,坐满为止。无法提供纸质审批表以及审批记录不完整的学生一律不允许上车。
3、每周五傍晚17:40由安溪校区发车以及每周日傍晚18:00由福州校区发车的这两趟车次为高峰时刻班车,乘坐人员较多,原则上只提供教职员工乘坐,不提供学生乘坐。
4、班车在菜溪岩高速服务区停留10分钟,若需要离开超过该时长的人员,应主动向司机报备。若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遗落的情况,相应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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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校区校际班车乘坐审批表2023-3-13.docx